成都通报4起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发布于:2020-10-20 09:30:2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1.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巡视员杨洪举利用职务之便为广东某公司在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中标谋取利益等问题。2005年至2008年,杨洪举在担任原郫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广东某公司在该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中标、成都某公司在排污工程项目中标、成都某建设公司在地产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2009年至2010年,杨洪举在担任金牛区区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四川某公司在项目中标和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2005年至2019年期间,杨洪举分别收受广东某公司、成都某公司、成都某建设公司、四川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财物。同时,杨洪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杨洪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成都兴城集团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李善继利用职务之便为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在工程项目承揽上谋取利益等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李善继在历任成都建工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四川某工程公司、成都某建筑工程公司、成都某路桥公司等单位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并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财物。同时,李善继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李善继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周禹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2年10月至12月,原新津县水投公司分管综合部、合同造价部工作的周禹,在负责原新津县董河坝项目招商和招投标编制工作中,将项目核心条款及招商文件等同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未按规定和审查意见编制、审核相关项目文件,未能充分考量投标单位的融投资能力,致使无投资能力和投资业绩的公司中标,因该公司资金困难等问题导致董河坝工程停工至今。2020年8月,周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崇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钊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6月,崇州市城乡管理局委托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果皮箱、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确定四川某公司为中标人。2016年8月,该公司负责人黄某与崇州市城乡管理局崇阳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李某(另案处理)商议,拟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变更,取消《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质保金”条款并调整付款方式。随后,李某向时任崇州市原城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钊报告后,陈钊代表市城管局擅自在变更后的《政府采购合同》上签字,取消了招标文件中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条款并调整付款方式,违反相关规定。2020年8月,陈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