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这些事儿值得你关注(9.21—9.25)
作者:整理/李璞 发布于:2020-09-26 09:24: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日前,国务院经研究论证,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
这29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核发;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外商投资类行政许可事项,通航建筑物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审批;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工程类审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等医疗服务和建设类许可事项,还有与强制性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指定等审批项目。
下放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为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财政部:9月至11月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的通知》(财办库〔2020〕191号)。据了解,财政部委托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自2020年9月至11月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评估工作采取对被评估对象自查、评估人员网络调查和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提供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打分制,满分100分。评估最终得分为三方面评估得分之和。
评估的具体内容共分为三部分:一是监督指导情况。主要评估各地区财政部门制发相关指导性文件、指导市县信息公开工作、监管指定媒体等情况。该部分采取各地区财政部门自查并书面反馈情况、评估人员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5分。二是平台建设情况。主要评估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建设情况,包括网站功能、栏目设置、稳定性、便利性等。该部分采取财政部信息中心提供情况、各地区财政部门自查并书面反馈情况、评估人员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满分25分。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主要评估各地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间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各类信息的情况。该部分采取财政部信息中心提供情况、各地区财政部门自查并书面反馈情况、评估人员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满分60分。
住建部: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工程质量担全责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内要求、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全面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通知明确,要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建设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工期和造价,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调整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的,应相应调整相关费用。因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因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调整。
住建部:同意北京市开展建设工程人工智能审图试点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开展建设工程人工智能审图试点的函。
该函明确,同意北京市开展建设工程人工智能审图试点工作。同时指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要求,在现有数字化审图系统基础上,引入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审图基础系统,形成可靠的人工智能审图能力,进一步提升审查效率,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推动勘察设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该函要求,北京市建设工程人工智能审图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经验要及时报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江苏:1000万元以上分散采购项目优先委托集采
《2021年目录》要求,省级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依法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以实行分散采购。《2021年目录》明确,采购人可以不受行政区域、预算管理级次所限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活动。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专业能力建设,适应竞争机制。
《2021年目录》明确,对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可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条件允许的也可以自行组织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项目涉及金额较大(省级在1000万元以上,市、县级在500万元以上)、社会关注度高、与社会公共利益或公众安全关系密切的,采购人应优先选择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河北:最高100万元经费补助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
日前,河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对首次认定为国合基地的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实施期为2年。
国合基地是指由省科技厅认定,具有较好国际合作基础和较强国际合作能力,合作内容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主要方向,在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和引导示范作用的各类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等四种类型。补助资金是指使用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安排的,用于支持国合基地建设的省级财政科技资金。
细则明确了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用于对首次认定为国合基地的机构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其中,国际创新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经费补助,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给予不超过50万元经费补助,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经费补助。
湖南:代理机构29种不良行为纳入失信管理系统
日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10月1日起,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和惩处,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活动。
《管理办法》要求招标代理活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招标代理活动全过程负责,并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招标代理活动中违规情节轻重,《管理办法》将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分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13种情形和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16种情形。被认定存在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结论记入信息管理系统,公示期分别为1年和2年。其中,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的,纳入失信行为,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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