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工作方案,加强新冠肺炎检测服务与物资采购
作者:张辰洋 发布于:2020-09-01 09:41: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0年8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完成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作用,具备在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人群核酸检测的能力。
《工作方案》在说明建设机动核酸检测力量的工作内容时强调: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推动第三方实验室依法依规健康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实验室参与核酸检测。地方与第三方实验室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此外,在新冠肺炎检测物资采购方面,《工作方案》在工作要求中提出要加强检测物资的供应保障,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单位应做好检测物资采购储备工作,作为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成员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指导地方加大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资金投入。
《工作方案》在说明建设机动核酸检测力量的工作内容时强调: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推动第三方实验室依法依规健康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实验室参与核酸检测。地方与第三方实验室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此外,在新冠肺炎检测物资采购方面,《工作方案》在工作要求中提出要加强检测物资的供应保障,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单位应做好检测物资采购储备工作,作为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成员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指导地方加大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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