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文件和招标代理专项检查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20-08-21 10:30: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招标代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青建工〔2020〕222号),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企业,检查时间为2020年8月至9月。
检查内容主要有九项。
一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二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执行情况;
三是国家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标准及我省计价依据执行情况;
四是成果文件质量情况: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流程、计价依据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资料归档等内容是否完整;
五是招标人招标文件设置是否合理,是否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规避招标;
六是投标人是否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七是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八是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标,无故干预评标,私自废标等违法行为;
九是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效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下发整改通知,规定整改期限,督促其按期整改。并于8月31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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