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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这些事儿值得你关注(8.10—8.14)

作者:整理/李璞 发布于:2020-08-17 10:02: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刘昆:要加快修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日前,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向全国大人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时披露:要加快修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2020年2月份,财政部公布的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中,《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修法、立法项目列入其中。刘昆部长的正式表态预示着,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一法一例”及多个部长令均将迎来修订。
 
  不久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7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修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机制。强调:完善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应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国办:出台15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提出15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贷投放、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等。
 
  《意见》提到,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参与外贸领域融资风险分担,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结合内部风险管理要求,与资质较好的外贸类服务平台进行合作,获取贸易相关信息和资信评估服务,优化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更好服务外贸企业。
 
  发改委: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征求意见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均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确定12个地区(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新增鼓励产业包括:汽车整车制造、应用AI技术、5G技术、智慧社区、区块链等“新基建”建设及运营、无机房乘用电梯及载货、医用、观光电梯自动扶梯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超越一级能效的微耗电冷暖空调系统等目前受关注的新产业及项目。
 
  八部门: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出台《绿色产品评价快递封装用品》等一批相关基础标准。2022年年底前,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分批出台一批与绿色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包装材料、产品、管理与服务标准,基本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
 
  《指导意见》还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快递企业采购符合绿色标准的快递包装产品。健全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动快递包装生产企业、电子商务经营者、快递企业实施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交通运输部发布新基建指导意见:囊括北斗、5G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关于新基建的首个部委文件。
 
  新基建在交通领域率先发力在意料之中,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披露,还有更多有关新基建的支持性政策或举措也在酝酿中。
 
  交通领域新基建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囊括了北斗、5G、自动驾驶、智能高铁、智慧公路、ETC等等一众科技元素。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泛在感知设施、先进传输网络、北斗时空服务在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覆盖,行业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建立,智能列车、自动驾驶汽车、智能船舶等逐步应用。
 
  河北: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达标,政采预算不予通过
 
  日前,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强化在政府采购预算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通知》,就政府采购预算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在编制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时,按要求填报本部门、本单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政府釆购预留份额。
 
  各部门统筹协调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部门年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金额不得低于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60%。以部门为整体,预留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将无法通过财政部门政府釆购预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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