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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后评估管理办法

作者:整理/李璞 发布于:2020-07-24 10:50: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网(www.caigou2003.com)消息: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近日印发《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招标投标后评估是指合同签订后,由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以下简称“招投标监督部门”)组织,对其监管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招标文件编制、专家评标质量、投标人投标工作等方面是否合理进行的评估。
 
  《办法》规定,招投标监督部门可对雄安新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开展后评估工作,待评估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后评估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日常评估,原则上涵盖工程、货物、服务等类型。
 
  其中,后评估的主要内容有:(一)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二)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质量;(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组织及履职情况;(四)评标专家评标质量及履职情况;(五)投标人投标工作是否依法合规;(六)招投标活动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况。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应将后评估结果纳入雄安新区信用评价体系。针对后评估发现存在问题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将有关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pdf
文件类型: .pdf cfa612db6c1913e0d53c7b9e552bf333.pdf (3.1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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