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管局:拿出多项“实惠”政策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作者:通讯员 郭庆 发布于:2020-07-17 17:35: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省、市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提升民营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获得感、满意度,让民营企业得“实惠”、享“福利”,有更多机会参与交易竞争,市公管局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有效纾解民营经济发展痛点、难点、赌点,助力民营经济企业走出困境、稳步发展。
一是取消规模条件限制。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项目在招标时取消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确保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招标采购。
二是免受投标保证金。取消200万以下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进一步降低民营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投标成本,对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履约保证金可采取保函等形式收取,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给予产品价格折扣。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是“徽采商城”举措频出。“徽采商城”目前入住供应商7000多家,其中民营小微企业占80%。“徽采商城”通过采取取消供应商规模条件限制、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供应商、取消履约保证金缴纳等一系列政策,消除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商城市场秩序,让5000多家民营小微企业有更多机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扶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
五是负面清单强力扶持。出台《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合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将“将国家行政机关或授权机构非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资格条件、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等列入负面清单,确保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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