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管局: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强化招标主体责任
作者:通讯员 郭庆 发布于:2020-07-15 08:52: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聚力打造合肥“五高地一示范”建设,确保“六稳”、“六保”任务抓实抓细,结合省公管办下发的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及《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以来,市公管局不断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守好招标“最后一公里”,稳步推进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常态化”检查机制促进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为抓手,健全完善标后履约监管机制,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重点项目履约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中标人将“纸上”承诺落到项目建设中,抓建设抢工期,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是“直击式”检查方式深入走进项目建设现场。检查采取查看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随机抽取项目,“不打招呼、直赴现场”,覆盖项目履约全过程。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和监理资料、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质量等情况。共检查53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市政道路、拆迁安置点、老旧小区整治、公共建筑、城市景观、校园建设、水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领域,总金额170.8亿元。重点检查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工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美丽景湾复建点、合肥市小学施工等项目。
三是“全方位”整改意见确保项目又快又好实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当即提出整改要求。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抓紧纠正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切实承担标后履约主体责任,规范履约程序,严格兑现合同,防止违约违法行为发生,推动项目优质高效建设实施。同时,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强化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履约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发现施工单位严重违约,及时向市公管局等有关部门反馈,实施联合惩戒;施工单位强化诚信履约意识,提高合同执行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规则,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又好又快稳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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