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发布!所有政采当事人都得知道!
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7月2日发布《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邮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邮政局,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结合实际,积极推广应用。据了解,印发这两个标准,是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
《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根据《通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和电子卖场也要积极推广应用包装需求标准,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符合包装需求标准的产品加挂标识,引导采购人优先选择。
商品包装7项环保要求
根据《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有7项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还明确了商品包装的检测方法: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快递包装12项环保要求
根据《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本标准中的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快递包装有12项环保要求: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
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
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
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
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也明确了快递包装的检测方法: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5.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第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有关各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财政部国库司、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和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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