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自然人可投标政府采购项目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4-19 09:54:34 来源:经济日报
日前,大连自贸片区正式推出《大连片区创新类研究性课题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改变政府采购项目自然人无法投标现实的同时,还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由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增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的科学性实效性精准性,对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质量、优化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都有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
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大连自贸片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大连片区按照自贸试验区建设“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质量优先,适应创新理论研究的新需要,研究制定《大连自贸片区创新类研究性课题的招标工作暂行办法》。
据介绍,这一《办法》将科研创新的全过程都纳入到招标环节中。采购人根据课题招标的实际需要,可以采用“开题”、“结题”两个阶段招标的方式。第一阶段招标,主要是针对各投标人对招标课题的研究指标、研究方案、初步的研究成果等内容的“开题报告”,经评审后选出不少于两家备选投标人。第二阶段招标,备选投标人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成果即“结题报告”,由评委进行评审后,最终确定中标人。对于没有中标的备选投标人,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偿标准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该《办法》还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强调结题报告评审要优先考虑可行性和创新性,强调可行性在前,创新性在后。并明确招标价格的确认方式,即通过专家评审确认招标价格。同时强调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科研课题,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