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人 本周这些事儿值得你关注(3.16-3.20)
作者:整理/李璞 发布于:2020-03-23 09:18: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财政部发布2019年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结果
为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财政部委托江西财经大学公共财税与管理学院对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年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了第三方评估。评估采用量化方式,对各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各地区平均得分88.4分,结果为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各地区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普遍加强了对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的监管力度,其中,北京、福建、广东、天津等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一直稳定在较高水平。
(一)网站建设更加完善,电子化采购迅速推进。中国政府采购网37个地方分网已实现市县全覆盖,同时更加注重用户体验,网站栏目更加丰富、功能更加优化。超过一半的地区已实现或部分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等功能,大多数地区建设了电子交易平台或依托其它电商平台实现在线交易。
(三)信息发布总体规范及时。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总体呈现过程信息完整、信息要素齐全的特点。其中,财政部门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监管处罚信息的情况较好,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良好。部分地区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模板,将信息公开作为电子化采购必经流程,确保了信息发布规范及时。
两部委: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5 年,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标准、政策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全面推行,我国绿色发展水平实现总体提升。
在扩大绿色产品消费方面,《意见》明确,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落实好支持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
发改委:鼓励用“以购代捐”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日前制定并印发了《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值得政采人关注的是,在“进一步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规模”方面,《方案》提出了多项涉及政府采购的行动方案,其中包括:
大力实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组织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在“扶贫832平台”开设“保供给、防滞销”活动专区;
继续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参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向直购贫困地区农产品;深入开展“农校对接”消费扶贫行动,开展农校合作,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加大采购量,开展面向高校的订单农业;
继续推动中央企业带头参与消费扶贫,鼓励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继续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消费扶贫行动,采取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搭建电商销售平台、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任务等多种形式,继续面向贫困地区采购相关产品和服务。鼓励民营企业优先采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滞销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在组织开展劳模疗休养、职工疗休养等活动时,优先将目的地安排在贫困地区,在向会员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时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
河南: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提高至400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了《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为逐步推动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充分发挥集中采购制度优势,今年取消了市、县级集中采购目录,首次实现集中采购目录全省统一,明确各市县统一执行新目录要求。同时,适当增加品目,目录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共34个品目。新版《目录》中,大幅提高并分级分类设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其中:省市县三级货物、服务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分别提高至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工程项目分别提高至100万元、60万元、60万元;省市县三级货物、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分别提高至4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一并明确了政府采购工程适用规定。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此次新标准要求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20%。
云南:科研仪器设备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
云南省财政厅近日发布《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标准》提出,服务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39种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加快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着力推进通用类货物服务电子化采购,探索实施电子反拍、网上直采、在线询价等简易采购程序。以上项目在电子卖场中进行电子反拍或网上超市直接订购的,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每月不超过20万元、全年不超过200万元。
《标准》明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含本数),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含本数)。采购单位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方面,货物和服务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20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工程类方面,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20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100万元。
辽宁:六项政府采购措施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辽宁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现阶段及新冠肺炎疫情终止应急响应后半年内相关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二是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足额支付采购资金,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付款,全力支持企业盘活政府采购项目存量资金。
三是关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是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比例最高可达100%。
五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以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同时减免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六是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融资额度、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等优惠政策。
陕西: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量排名全国第一
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对全国各省市区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陕西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量排名全国第一。
去年以来,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抓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策落实。一是举办了全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业务培训班,培训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贫困县农副产品供应商熟练掌握网络销售平台操作流程;二是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等宣传工具,积极向各级预算单位、供应商宣传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预算单位加大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力度;三是针对陕西实际情况,重点抓好省属高校、医院等单位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四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服务等方式宣传相关政策,及时解决预算单位在实际采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至2020年1月13日,陕西省拥有通过国务院扶贫办审核的网络销售平台供应商142家。
上海:2019年政府采购金额超1300亿元
上海市财政局近日公布2019年该市政府采购情况,数据显示,2019年上海市政府采购金额共计1305.21亿元,同比增长7.76%,再创历史新高。据统计,2019年上海市政府采购金额共计1305.21亿元,同比增长7.76%。其中,货物152.23亿元,工程709.78亿元,服务443.20亿元。该市充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5.23亿元,占年度政府采购规模的53.27%;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23.81亿元,占相关产品采购规模的71.37%;环保产品采购金额25.26亿元,占相关产品采购规模的86.11%。
青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单项指标位列全国第一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2019年全国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报告,青岛市以90.26分的成绩位列全国第十,较2018年提高11个名次,在计划单列市中位列第二,仅次于厦门市,其中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单项指标位列全国第一。自2017年开始,财政部每年对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全国性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委托第三方对政府采购方面的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和221个观测点进行随机抽样评估,内容涵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方面面,旨在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公开透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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