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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人 本周这些事儿值得你关注(2.24—2.28)

作者:整理/李璞 发布于:2020-03-01 08:16: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列入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
 
  财政部2020年2月26日公开“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根据“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财政部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完成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修订)等规章项目。
 
  财政部:上线PPP新平台为疫情防控项目开设绿色通道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新平台)上线运行的公告》(财政企函〔2020〕2号,以下简称《公告》),新平台的上线,将进一步带动PPP领域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公告》明确,从使用角度看,新平台的组成模块基本未变,包括信息管理和公开两大部分,以及项目库、咨询机构库、专家库、资料库等。项目库在原有财政用户基础上,新增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项目公司、咨询机构、专家等类用户,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工作将由各类用户分工协作开展,丰富信息来源和公开内容,落实市场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共建共治共享能力,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为了依托新平台加快加强项目入库和储备管理工作,保障新老平台过渡不影响项目入库,我中心已经先行启动对入库相关重点用户的培训服务;下一步,我中心将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等,有序开展对各类用户的培训服务。《公告》指出,为精准服务疫情防控急需项目,项目库还开设了入库绿色通道,实行即报即审、合规即发,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住建部: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 禁止“一刀切”
 
  住房城乡建设部26日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通知》指出,要分区分级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企业经营和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情况摸排,加强分类指导,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有序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通知》强调,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分阶段、错时开复工,高风险地区要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再逐步有序扩大企业开复工范围。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工程项目应优先开复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禁止“一刀切”。《通知》还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开复工指南,重点对企业组织管理、人员集聚管理、人员排查、封闭管理、现场防疫物资储备、卫生安全管理、应急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短缺等问题。
 
  四川:六名评审专家因违规被中止参加评审活动
 
  从四川政府采购网获悉,四川省宜宾市财政局以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近日分别印发了关于中止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评标活动的通知,对6名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违规的评审专家作出了处罚。
 
  宜宾市财政局发布的通知显示,经查,张莹、李泽平、赵敏、黄寿容四名评审专家在宜宾市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第(1)包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5012019000682)(以下简称“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该事实有对评审专家本人调查询问笔录、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评标现场视频等材料为证。
 
  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发布的通知显示,经查,龙昌华、雷励两名评审专家在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1132017000196,以下简称“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在对《印刷经营许可证》“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年度核验,未加盖当年年度核验章此许可证无效”的说明存在不同理解的情况下,径直作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价,存在在本项目的评审工作中不审慎评审的行为。
 
  广西:对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实施备案管理
 
  广西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疫情防控紧急采购情况统计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桂财采〔2020〕14号),要求各采购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6日内报送疫情防控紧急采购的金额、项目、进口情况等数据进行备案。《通知》明确,纳入备案管理的紧急采购指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向财政部门报送采购计划备案,采购进口物资不经财政部门审批的采购。《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紧急采购用于疫情防控所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列入统计备案范围,疫情防控所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不实行紧急采购的,按原渠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报送数据《通知》还要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材料和报送程序,备案材料均通过电子邮件报送,不需报送纸质件。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灵活采用线上报送、线上跟踪等“非现场、不见面”的“互联网+”方式,利用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手段,畅通沟通渠道,确保各项采购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统计备案数据的及时、准确报送。
 
  辽宁:三套预案应对疫情期间的采购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月2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业务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工程类招投标等交易活动预案》《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预案》《药品耗材采购工作预案》(以下简称“三个预案”)作为附件一并印发。《通知》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涉及疫情防控、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生产经营急需项目的招投标“绿色通道”服务;建立以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绿色通道”服务;建立药品、医用耗材直接挂网“绿色通道”服务。《通知》要求,最大限度提供“不见面”服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等三大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在线招标、投标、开标,加快建设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其中,《工程类招投标等交易活动预案》重点明确了三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和服务发展“两不误”;二是最大程度线上运行,保障项目办理不断档;三是完善防控措施,确保交易活动场所防疫安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预案》重点明确了建立“绿色通道”、签订《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编审采购文件、开标和评审、供应商质疑受理与处置以及签订合同六方面具体措施。《药品耗材采购工作预案》重点明确,建立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绿色通道;创新服务,实现“网上办”;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力争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预约办
 
  从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宁夏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原则上暂停线下业务咨询和办理,审批工作主要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审批所需材料均以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版为主,申请人不再提供纸质材料。对确需提供且可容缺受理的纸质材料,会以告知承诺的方式先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事后再按有关要求进行补正;对必须提供的纸质要件,申请人可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并会适当延长报送期限,在材料寄出时,即可先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现场勘验事项,会通过视频查验方式进行。必需现场勘验的审批事项,会采取提前预约方式进行办理,现场勘验人员以符合法定条件的最低人数为准,并将在全程做好相关疫情防护的情况下进行勘验,勘验结果以电子化方式报送确认,以便尽量减少人员集中和接触。
 
  重庆:开通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和采购专区
 
  重庆市财政局消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重庆市财政先后在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开通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设立“疫情防控采购专区”。在这个采购专区,明确三大具体举措:
 
  一是开通供应商征集绿色通道,加强服务指导,精简审核程序,引导有防疫物资资源和提供防疫服务的供应商尽快入驻;二是将供需双方各类防疫物资需求、货源情况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进行集中统一发布和展示,方便供需双方对接采购;三是为入驻供应商开启商品简化审核、快速上架的特殊通道,方便供应商及时发布货源情况。同时,为采购单位自动推送疫情防控服务信息,方便采购单位实时动态掌握新入驻供应商及新推出的疫情防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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