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确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
作者:王永珍 发布于:2020-01-27 15:33:10 来源:福建日报
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26日,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相关事项给予明确。
二、各级预算单位在实施疫情防控采购项目时,应当确保采购质量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过程材料和凭据的管理,备注“疫情防控采购项目”,以便事后做好统计登记。
三、各级财政部门在投诉检举处理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将区分疫情防控采购项目。对疫情防控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不再按照一般政府采购项目的标准进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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