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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人 本周这些事儿值得你关注(1.6—1.10)

作者:整理/李璞 发布于:2020-01-12 09:36: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国办:发布2020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同时废止。《目录及标准》明确,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目录及标准》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2020年度集采目录及标准发布
 
  财政部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明确,各地应依据《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本地区货物、服务类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可在《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基础上适当增加品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对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做出规定,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应低于50万元,市县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应低于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应低于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应低于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15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在北京成功召开
 
  2020年1月8日,由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举报的15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在北京召开。本届年会主题为“责任·创新·领跑”,来自全国各地政府采购有关各方的400多位优秀代表参加会议。
 
  本届年会推出了操作机构论坛、采购人论坛、高校论坛、监管及军队论坛。在四个论坛上,有关各方代表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分享“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创新成果,探讨集采机构的领跑作用。
 
  1月8日晚,2019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十大阳光人物、全国十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政府采购十佳集采机构、全国政府采购十佳采购单位、全国政府采购50强地市、全国政府采购十强高校、全国政府采购百佳高校、全国政府采购业务模范、全国政府采购业务标兵、全国政府采购优秀通讯员、全国政府采购十佳内控制度、全国政府采购十佳采购文件范本、全国政府采购精品项目等奖项一一揭晓,此外,本届年会对2019年优秀供应商也进行了表彰,共评出13大类奖项。
 
  青海:修订办法规范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订《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监理招投标活动中各方合法权益。《办法》主要解决串通投标、资质挂靠、弄虚作假、招标人责权不对等、投标人恶意竞争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可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特点选择采用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开展资格审查。明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招标人应承担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主体责任。除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可以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将投标人的建筑市场信用引入评标,将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监理大纲强化了对安全、质量的要求,增设了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合理化建议,弱化了报价对竞标的影响。
 
  四川: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启动试运行
 
  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启动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起,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启动试运行(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已于2016年5月1日启动试运行),启动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项目按原有方式开展。自启动之日起,凡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省本级项目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的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即住房城乡建设厅直接监管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包括通过系统编制招标文件、上传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和答复、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以及通过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评标等。
 
  上海:以政府购买服务实现120急救车辆免费通行高速公路
 
  从上海市交通委获悉,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上海市前期对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车辆范围进行了清理规范,严格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执行,救护车不在免费通行车辆范围内。但为保障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通行高速公路,上海市对120急救车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免费通行。
 
  天津:进一步明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问题,天津市财政局日前发布了《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了关于“外省市评审专家”的界定,其中,“外省市评审专家”是指未纳入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且实际工作或生活地点不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评审人员。关于特殊情况下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支付问题,《通知》则规定,天津市政府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邀请外省市评审专家参与评审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邀请外省市评审专家时,明确告知其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应标准,以及报销费用所需的凭证、流程等。另外,天津市政府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外进行评审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为参与项目评审的天津市评审专家报销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海南:暂停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从海南政府采购网获悉,因财政部正在修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从1月2日起暂停海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申报和评审专业的调整。具体的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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