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一口气发五份文件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9-12-06 17:22: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意见和办法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五份文件,分别是《甘肃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意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甘肃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意见》明确了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该实施意见还详细列明了制定公布交易目录、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平台电子系统等22项工作任务。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相关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职责分工。省、市(州)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是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统筹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市(州)、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局(中心)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对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对本行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局(中心)的交易项目依法进行审核或者备案。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和现场管理制度。公共资源交易局(中心)负责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的登记注册条件、收费标准、业务流程规范、从业人员规范、诚信评价认定等,还详细列明了对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在履职过程中各种不良行为的扣分标准。公共资源交易局(中心)负责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现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行政监督部门对本行业评标(评审)专家进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该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局(中心)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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