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2019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北京召开
政采人应转变角色定位 增强担当意识
2019年11月11日-12日,中直机关2019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京举办。中直、中办机关80余家采购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经办人员约300人参加培训。11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副局长张宇航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主任贺琦主持开班式。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此次培训的内容包括: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闵睿解读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法律顾问郑梅清讲解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工作,中直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讲解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和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电子商城等工作。为更好地解决大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本次培训还安排了现场答疑交流环节。
贺琦介绍,中直管理局对举办这次培训班高度重视,要求中直采购中心全力以赴,精心准备,确保培训班质量。为了举办好此次培训,中直采购中心前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在全党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各方面工作都很繁忙的情况下,我们专门抽出两天时间举办这次培训班,主要目的是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形势任务,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切实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张宇航在开班动员中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中直采购中心成立15年来,累计为中直机关单位组织实施采购项目2900多个,完成采购预算29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52亿元,节约率14%以上,连续5次在财政部组织的中央级集采机构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张宇航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适应形势任务 转变角色定位
张宇航指出,要深刻认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一是政策要求新。去年11月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接连出台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正往纵深方向发展和推进。二是工作定位新。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要确保在以程序正义落实好廉政建设的同时,履行好监督职能,维护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公共财政支出的调控作用。三是责任要求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更加强调回归其本源,越来越强调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采购人要对整个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负责,这就需要大家切实转变角色定位,增强担当意识,主动跟进适应,避免出现采购结果无人负责、不愿担责、难以追责的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 开创政采新局面
张宇航强调,现阶段还应准确把握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依法采购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近年来,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依法采购、依规采购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常态。但在日常工作中,各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二是采购人主体责任发挥还不够到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但实际工作中,有的采购人主体责任发挥还不够到位。三是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还不够健全。加强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是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规范政府采购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但部分采购人内控机制不完善,监督制约还不够有力。
强化担当意识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赋予的,也是政府采购改革的内在要求。对中直、中办机关来说,很多政府采购项目直接关系服务党中央,直接关系保障机关运转,政治性强、标准要求高,必须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切实做到按法律法规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程序要求办事,维护好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此,张宇航最后就如何切实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研究吃透政策。现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是做好采购工作的基本依据,目前政府采购领域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近百件,从事采购工作的同志,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具体经办人,都要注重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将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采购文件编制和采购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二是把握工作规律。政府采购是一项专业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有内在的规律可循,希望大家善于总结规律,准确把握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规律特点,尽量少走弯路。
三是注重市场调研,政府采购工作直接对接市场,可以说是瞬息万变,只有通过主动深入调研,才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降低项目废标率。
四是健全完善制度。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采购制度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重点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加强采购的计划性和规范性。要完善内部审核、监督机制,突出重点环节,形成相互间的制衡机制,确保采购权力的规范运行。
中直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在11月11日下午的主持中介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中直采购中心根据中直机关采购工作实际,在《委托协议书》中明确,对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由采购人负责,对采购过程的质疑答复由中直采购中心负责,这是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具体体现,如果采购人在质疑答复过程中遇到困难,中直采购中心会提供相应的协助,希望采购人真正履行好质疑答复的主体责任。
中直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在第二天的主持中提到,关于工程类项目,中直采购中心后续还将组织专门培训。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如有需要,该中心将主动上门做好政策讲解、项目对接等有关工作。
培训现场,学员们听得非常认真,很多学员记得很仔细,来不及记录的,就举起手机拍摄记录。“终于等到这次培训机会,得好好学,内容对我们工作很有帮助、组织得也很有序。期待有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有学员如是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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