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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中选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 每年可为患者省下5亿多元药费

作者:黄建高 发布于:2019-10-20 09:49:03 来源:今晚报
  从天津市医保局获悉,天津市认真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来,通过实施药品带量采购试点,中选药品价格明显下降,质量安全可靠。特别是通过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中选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每年可为患者节约药品费用5.3亿元,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天津市从今年4月1日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组织358家公立医疗机构、16家中选药品生产企业、41家经营企业签订带量采购协议,升级改造医药采购平台信息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中选药品合理使用、资金流转、采购、商业库存等情况全链条实时监测。
 
  针对医药企业关心的资金问题,天津市采取拨付全额预付款的形式,即按合同采购金额根据工作进度分两次拨付预付款,在购销合同签订后先行拨付50%的预付款,在采购量接近购销合同的50%时,再次拨付其余50%预付款,累计拨付金额2.15亿元,既保证了企业资金运行顺畅,又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
 
  针对老百姓关心的药品价格问题,本市对中选品种价格信息和支付信息同步调整,统一公布政策信息,统一受理企业申报,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全部中选品种挂网,确保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同步执行。
 
  针对医疗机构关心的激励机制问题,本市制定了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对中选药品的医保总额管理指标单独核算,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中选药品而减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全部留给医疗机构,打通资金通道,统筹用于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医疗机构积极性。
 
  截至10月16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中选药品1990.78万盒(或瓶),占全年采购合同量(盒)的143.01%(其中合同内医疗机构采购数量1242.03万盒(或瓶),占全年采购合同量(盒)的89.22%;其中合同外医疗机构新增需求采购数量748.75万盒(或瓶),占全年采购合同量(盒)的53.79%。药品配送企业24小时订单响应率达95.31%,没有出现药品短缺、中选药品采购量异常变化、药品采购订单短时未响应等问题,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检测等主要监测指标未出现异常,试点实施以来平稳运行,使用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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