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印发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实施细则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9-09-13 12:49: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日印发《远程异地评标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各市(州)、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单个标段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或本地评标专家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向省中心申请远程异地评标,省中心为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提供场地机位、设施设备、专家资源等服务。
据了解,为解决本地专家不足,聘请异地专家到本地不便的问题,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开通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项目所在中心可以在线申请远程异地评标机位,专家可以在常驻地参与评标,使整体的评标成本大幅下降。
根据《实施细则》,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现场分主场和客场,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现场为主场,省中心评标现场我客场。主场专家数量较少的或没有相应专业评标专家的,可全部采用客场评标的远程异地评标方式。主场不具备隔夜评标条件,预期当日不能完成评标的项目一般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组长,在评标过程中如遇评委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由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异地评标视频会议系统下上讨论。主场与客场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意见不一致时,应当通过评标系统进行实名投票表决。
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全程采用音视频在线监督,主场和客场应当做好评标活动见证记录,妥善保存评标活动过程中的文字和音视频资料。评标结束后,客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活动见证记录、评标专家考核记录、评标现场音视频资料移交个主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
另外,参与远程异地评标的客场专家需订餐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手机APP远程订餐,送达客场用餐地点。远程异地评标的评标专家劳务费由招标人直接通过登记的评标专家银行卡账户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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