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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高级培训班讲了哪些干货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9-09-11 11:50: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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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联合上海中贸美凯龙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上海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高级培训班圆满召开。来自省级采购人、高校、军队、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家具供应商等全国各地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参加了为期2天的紧凑而有针对性的专业学习。期间,还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了第44届中国(上海)国际家具博览会。
 
  本次高级培训班,邀请了业内资深专家深度详解了《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比较与适用、采购需求管理与招标文件编制、典型案例解析与质疑投诉应对,解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必修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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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
 
  如何依法合理地设定供应商的资格和条件?编制采购文件时哪些关键细节不容忽略?如何组织好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出来后,采购人有异议怎么办?如何依法妥善处理质疑投诉?业内资深专家、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作为授课老师,通过20个典型案例剖析,从五个维度深入浅出讲解了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如何依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超经营范围投标,是否可以?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检测报告,招标文件应注明什么?招标文件存在歧义,评标委员会能继续评审吗?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人能否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有权调查被质疑事项?这一系列的问题,让学员们在来自一线鲜活的案例中,深入学习和理解了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
 
  尤其是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必修课”内容,刘亚利从供应商责任清单有哪些、供应商应知的87号令知识点以及供应商投标需要注意什么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专业讲解,获得与会学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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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翔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翔则为与会代表详细讲解了《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比较与适用,重点从两法的差异比较、两法的使用范围以及国际招标与政府采购的比较三方面内容展开,让学员很清晰地了解和学习了两法的差异以及不同情况的适用情形。
 
  例如,《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差异主要表现在,采购方式不同、归类或属性不同和相关规定的严酷程度不同等。
 
  拿归类或属性不同来说,金翔认为,《招标投标法》从总体上来看属于民商法,但其中的部分条款具有经济法的属性。而《政府采购法》属于经济法。
 
  从相关规定的严酷程度不同方面而言,总体上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的规定,比《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的规定更严。金翔说道,上述的“更严”是针对采购人或招标人而言的,对于供应商或投标人而言就是“更松”。这是由政府采购的主体和资金性质所决定的,因为要使用纳税人的钱,所以受限制就会更多、更严。
 
  上述的“更严”具体体现在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要明显低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政府投资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比国有投资占股或主导地位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更大;邀请招标的邀请对象产生方式更严;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的回避要求更严;政府采购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限更长等方面。
 
  很多学员向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表示,本次培训班上老师的授课,既让我们学习到了很多知识点,又能跳出具体案例,由点及面,站在更高的视角去理解法理,感觉真的是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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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参观第44届中国(上海)国际家具博览会
 
  家具作为政府采购重要品目,采购规模呈现逐年快速增长态势。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国家具政府采购规模高达约60亿元,与2018年同期36.9亿元相比,增长57%。2019年上半年家具采购规模再攀高峰。
 
  一方面,家具供应商怎样确保产品的品质和环保性?服务如何跟上?另一方面,采购单位怎样才能采购到物有所值的家具产品?在提家具采购需求时需注意哪些事项?会议期间,就上述话题,主办方还专门邀请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李宏胜、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林洪剑以及科尔卡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陈骏三位代表做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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