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全国政府采购供应商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
8月22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举办的第二期全国政府采购供应商高级研修班在江西宜春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名从业人员,参加了为期一天半的紧凑而有针对性的专业学习。
刘亚利老师给学员授课中
曹老师在给学员授课并回答问题
业内资深专家、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作为授课老师,通过25个典型案例剖析,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供应商如何避免踩坑以及怎样正确维权等知识点,帮助供应商合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超经营范围投标,可以吗?供应商能借用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进行投标吗?被禁供应商法人代表马上成立新公司,可以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吗?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夫妻,可否参与同一个项目?中小微企业到底该如何界定...这一系列的问题,让学员们在来自一线鲜活的案例中,深入学习和理解了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
刘亚利老师给学员授课中
某电梯企业参与贵州省一个电梯采购项目,其招标文件提出,投标人的投标品牌产品2018年度或2017年度销售业绩在80亿元(含)以上的得3分,50亿元(含)至80亿元的得2分,50亿元以下的得1分,以提供2018年或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计分依据。2018年或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提供在技术标中,原件备查。
“该案例实际就是变相设置供应商的规模,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具有限制性和排他性。”刘亚利说道,财政部日前印发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中明确须重点清理和纠正的10个问题,第四项就是要清理和纠正的就是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限定品牌,歧视中小微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倾向外资企业等不公平情况,在政府采购领域也将被清理和纠正。
在电梯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时常遇到招标文件限定品牌参与的情况。刘亚利举了一个近期浙江省开展的一个电梯采购项目的例子。其中,招标文件在对电梯的主要功能、配置与要求中提到,投标品牌需不低于进口或者合资品牌。所投的产品需为各厂家中档次以上电梯,不低于三菱LEHY-3、蒂森TE-GL或通力E-MINI等。
我国资深招标专家、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曹石林作为授课老师,为学员讲解了政府采购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以及招标文件的理解与投标文件的编制。
例如,在实际操作中,曹石林介绍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读懂招标文件的正负偏离和实质性要求等;怎样制作投标文件,减少投标中的失误。投标人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有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以及评审因素和标准等。
哪些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曹石林细心地将其一一列举出来,给供应商作参考。一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主要有,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政府采购是一个巨大的细分市场,有一套严谨的游戏规则,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此次高级研修班的课程内容,都是从实际操作中得来的。如何理解和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怎样理解招标文件且有的放矢制作投标文件、优化营商环境,落实38号文须了解的30个要点;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等,让每一个参会学员都不虚此行,收获满满。
曹老师在给学员授课并回答问题
让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感受深刻的是,在研修班现场看到,上课时,大家聚精会神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课间休息时,抓紧一切时间和机会向两位老师请教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学习热情十分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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