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限制民营企业专项整治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9-07-29 13:47: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排斥限制民营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排斥限制民营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包括: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涉及的排斥或限制民营企业的现行有效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对2019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现行有效政策文件的清理方面,整治的重点事项有四个:一是违反《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范围规定》,擅自制定本地区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干涉招标人自主权的;二是设置歧视民营企业的信用评价指标或歧视、限制、排斥民营企业的诚信评价标准的;三是违法限定民营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才能参与本地区招投标的;四是其他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参与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整治方面,整治的重点工作有七个:一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总承包招标中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的;二是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的;三是违法限定民营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才能参与投标的;四是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针对民营企业提出超出项目实际需求的资质、业绩、技术等不合理条件,或者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的;五是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的;六是在招投标过程中,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外,收取其它保证金或违反法律规定限额标准收取保证金的;七是其他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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