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检察院与市公管局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作者:曹维保 发布于:2019-07-01 09:40: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合肥市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监督能力,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市检察院与市公管局共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共享公共资源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数据、已办公共资源类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信息和数据,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可能存在履职违法性问题提前预警等功能。
二是完善调查取证配合机制。检察机关因办案需要可以查阅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的案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市公管局应当予以协助配合,调取的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应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决定是否能够调取。
三是组建专家人才库。吸纳建设工程招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评委专家建立专家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在检察机关办理公共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时,提供专家意见、解决专业问题。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故意隐匿案件线索、证据以及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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