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政采人应知的8件事(6.24-6.28)
作者:整理/李璞 发布于:2019-06-30 07:41: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住建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已全部电子化
住建部下发通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其他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依法核发的电子证书应予认可。
山东:建立政府采购风险提示机制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有效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行政行为,防范政府采购风险,山东建立政府采购风险提示机制,通过梳理、归集、整理在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和投诉举报中多次遇到的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工作开展、信息公开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等方面的问题,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向社会不定期发布信息,提示全省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牢固树立依法采购理念,构筑起政府采购风险防线,维护好政府采购市场依法依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已发布5期政府采购风险提示。
广东:实施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和专账管理机制
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要求进一步增强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管理自主权。一是直接费用全部可调。简化了科研项目直接费用编制要求,下放科研项目直接费用中包括设备费在内的所有科目调剂权;二是项目资金全部快拨。建立了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和专账管理机制,科研项目资金可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下设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子账户;三是结余资金全部留用。《办法》放开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留用时间限制。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陕西: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引入价格监测手段
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搭建,实现了采购计划同步、网上交易、采购全过程留痕。同时,省级各预算单位可以足不出户在电子卖场采购办公设备和服务,各预算单位采购50万元以下办公设备和定点服务项目可优先在电子卖场中选择。卖场还支持采购人采用直购和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此举也是我省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自行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的重要举措。
湖北:将上线“互联网+监管”系统
今年,湖北省将上线运行“互联网+监管”系统。这套系统通过风险预警系统建立风险模型,对洗钱、偷税漏税、传销、骗税、危险品运输、非法医疗广告等进行风险预警,提高监管工作的预见性;还会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级结果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该系统还为联合监管任务流转提供自动化、智能化通道,实现“一处发起、多方联动、联合监管”,对联合监管任务的流转、办理、结果全过程留痕,实现过程可追溯;还将实现“非现场监管”,用视频监管监控餐饮企业后台,用物联网监管,对噪声、污染气体、水质、土壤等进行监测,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焦作: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申请融资
焦作市召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推进座谈会,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工信局主要领导与焦作市多家银行金融机构参加座谈,研究推进焦作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根据方案,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向中标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洛阳: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行为
河南洛阳依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有关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场行为予以规范,对30余项不当行为予以记录,例如同一项目多次登记提交;项目注册时信息填写不准确或不完整;项目注册时上传的扫描件不清晰、不完整;中标候选人公示不按模板发布,存在应填未填事项;发布的信息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等。
南昌:政采网上商城7月1日上线涵盖三类13个品目
7月1日起,江西省南昌市将正式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首批上线的商品主要涵盖通用设备、纸制品、办公消耗品等三大类下的13个品目商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利用网络平台和大数据分析,促进政府采购向透明、便捷、高效、价廉、的监管方向发展。南昌市网上商城的上线,标志着南昌市政府采购将正式迈入“互联网+”时代:在打破库内库外壁垒、畅通市场竞争渠道;全部电子留痕,规范流程提升效率;减少投标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这几个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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