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首次对县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进行综合考评
作者: 发布于:2019-05-06 15:36:19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行为,促进代理银行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布尔津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布尔津县财政局于2019年4月26日首次对布尔津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进行年度综合考评。
考核的内容包括各代理银行在2018年代理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统发工资业务、公务卡结算业务、信息反馈、单位账户管理、系统性能、组织协调等方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对代理银行的考核评价由本级预算单位和财政局共同完成。
布尔津县财政局从各预算单位中随机抽取40个单位作为问卷调查对象,并发放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表。考评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本级预算单位对代理银行服务质量评价和财政局对代理银行协议履行等情况的考核分别占考评总分的40%和60%。为了考评结果的公平、公证,布尔津县财政局组织召开由预算单位和各代理银行共同参与的考核结果反馈会,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各代理银行,并要求各代理银行就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并建立问题台账,逐条销账。
此次年度考评结果作为2019年社保基金专户资金和预算单位资金竞争性存放的一项重要评分依据,同时促进各代理银行继续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以更高的管理水平代理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有效确保财政资金的支付安全,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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