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发布2019年第一批PPP入库和试点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9-04-01 08:48:47 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和试点的通知》(苏财金﹝2019﹞29号),本批共有18个项目进入江苏省PPP项目库,总投资387.09亿元,共有10个项目被列为省级试点PPP项目。
根据《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管理工作规则》,严格对照《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省财政厅重点对项目合规性、前期工作准备情况、使用者付费占比、财政支出责任峰值、综合信息平台填报质量等内容进行了审核。本次入库项目主要分布在文化旅游、市政工程(污水、餐厨废弃物处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能源、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等领域,使用者付费比例平均30%,充分体现了省财政厅支持市县重大项目、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注重PPP项目运营等鲜明特色。
本次PPP入库项目申报省级试点的超过50%,体现出各市县推动项目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本次被列为省级试点的PPP项目,将按《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项目管理工作规则》(苏财金﹝2018﹞70号)有关规定,实施方案经过省级PPP专家质询论证和评审复审后在省政府采购中心招选社会资本方。在规定时间落地的,省财政厅将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8﹞16号)给予落地项目奖补资金。
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在项目入库后,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苏财规﹝2018﹞19号),充分借助PPP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智力成果,确保入库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规范实施。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的意见》(苏财金﹝2019﹞21号),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动态披露项目各阶段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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