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市财政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作者: 发布于:2019-03-27 10:43:21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义乌市财政局采用“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模式,于2019年3月20日起,取消了政府采购领域所有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制度。此举大大降低了政府采购参与门槛,减少投标企业经营成本,鼓励各类供应商全面参与竞争,营造了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
一是积极探索,推动政府采购改革。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会等形式,义乌市局多维度、多层次听取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意见,分析现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存在的弊端。一方面,保证金缴纳导致企业资金被占用,收退“时间差”变相增加了供应商时间及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保证金“形式大于实质”特征凸显,对企业约束及采购人保障作用日渐微弱。同时,保证金收退全流程监管难度大,存在占用挪用的风险隐患,且人工操作方式易造成信息泄露,为“围标”“串标”等行为滋生提供土壤。因此,义乌市局大胆突破,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改革,提出了“取消投标保证金”的做法。
二是试点先行,改革成效逐步初现。2018年7月,义乌市局对预算金额300万元以下的公开招标项目,试点运行“免收投标保证金”制度。截至2018年底,试点推进有条不紊,实现400余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零门槛”,免收保证金金额达400余万元。根据测算,若全年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则可为1000余家企业节省流动资金周转近4000万元。在试点工作回访和满意度调查中,供应商频频肯定该项举措。该制度实施切实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成本,简化采购投标流程,提高企业参与投标积极性,有效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有效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减少工作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全面推进,强化信用体系建设。3月20日起,义乌市局全面取消了政府采购领域所有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从原来的事前通过保证金形式进行经济制约向事中事后的信用制度监管转变,加大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依规限制供应商资格。一方面,应用政采云诚信中心及其预警处理体系,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违约失信行为及时预警、登记和处理。另一方面,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不断推进供应商的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查实企业存在挂靠投标、在投标时间截止后撤回投标文件、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放弃中标等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使之“一地失信,处处受限”。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