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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形成改革合力 推动PPP项目开工建设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02-18 10:05:27 来源:财政部网站
  湖北省咸宁市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抓手、作为拉动政府投资有效方式、作为缓解财力不足的有效手段,不断优化流程,从“管理”到“服务”的工作理念已经实现,从“政府投资”到“企业投融资”的方式已经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改革合力基本形成,推动一批PPP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拉动了地方投资增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是组建有效推进的班子。成立了全市PPP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市财政、发改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建立起全市PPP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在顶层设计上调动全市各部门力量合力推进PPP工作。同时,成立全省首个市级PPP管理中心,统筹推进全市PPP工作,加快我市PPP项目落地进程。
 
 
  二是扎紧制度建设的笼子。以财政部PPP政策为指导,出台了《咸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办法》《PPP项目局内分工流程》和《PPP模式政策及法律文件汇编》等制度文件,形成“顶层设计+配套政策+操作指引”制度体系,明确了PPP项目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规范了PPP项目从识别阶段到移交阶段的具体操作流程,细化了立项、可研、方案编制、专家评审、采购、PPP合同签订、项目公司组建等环节的操作方法,引导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推进PPP项目,为全市PPP工作提供了制度指引。
 
 
  三是扣好规范操作的扣子。严格执行国家PPP政策,具有公共服务性且市场能够参与的项目尽量采用PPP模式;对于不具备公共服务性的项目、不符合政策的项目,不采用PPP模式,不得冠PPP名;不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不得采用PPP模式,杜绝通过包装PPP模式违规举债的行为;不对项目做保底、回购等违规承诺;注重项目的经营性,坚决杜绝将BT项目包装成PPP。目前,已取消不符合政策的PPP项目3个、总投资20.42亿元。
 
 
  四是舞活绩效考核的鞭子。明确要求项目实施方案中必须要有细致、可操作的考核办法,必须对社会资本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运营效率等进行明确规定,对相关考核目标有可操作的措施,考核办法缺失或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方案,不予组织专家评审会。同时,定期会同项目实施机构、物价、审计等部门,定期对项目公司财务、费用、损益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成本费用、收益率等指标进行核算,考核结果直接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挂钩,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费用和利润,促进项目公司节约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五是找准驱动投资的路子。依托市政府产业规划大局,紧扣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和公共服务短板,通过政策和投资倾斜,引导鼓励绿色产业发展。2016年—2018年,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先后开展“PPP项目突破年”“PPP项目落地年”“PPP项目建设年”活动;同时,邀请央企、知名投资公司和咨询机构62家,举办全市PPP项目签约暨推介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出马,面向全国公开推介咸宁市PPP项目,集中签约项目8个,总投资145.9亿,对外推介了72个PPP项目,总投资1032.1亿元。
 
 
  六是严控项目支出的口子。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硬性约束,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和三年滚动规划,编制当年和三年PPP项目执行计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PPP项目支出按全口径计入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监管,所有的项目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预算,不得形成政府债务,不会增加一分政府债务。目前,市直PPP项目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4.34%,远低于10%的支出红线。
 
 
  七是探索流程优化的法子。采用财政和发改分工分段、双线联合管理模式,在分工上,财政负责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管理,发改负责传统基础设施领域项目管理;在分段上,发改负责立项、可研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财政负责方案评审、采购文件及合同编制、绩效考核等后期工作。项目识别和项目准备工作同步推进,项目立项、可研、规划、环评等工作与项目方案及论证文件编制审修工作同步开展,项目采购工作与PPP项目合同编制一起推进,全面加快项目推进,节约项目准备时间。
 
 
  八是放宽市场准入的坎子。将PPP模式拓展至绿色、康养、旅游等生态和服务业领域,大力开发医疗、养老、环保、公共文体设施等类型的PPP项目,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实行“非禁即入”,在社会资本采购中,坚决取消企业规模、银行授信、保证金、注册资本等不利于民间资本的排他性条款,打造平等的竞争平台,同时优化投资机制,创造条件放大民间资本本身具有的优势,提高资产负债率等民间资本优势指标在公开采购中的权重,尽量缩减民资、国资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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