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龙湾区“三抓三严”推进政府采购阳光运行
一是抓制度严约束。起草《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龙湾区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度龙湾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文件,借助“政采云”推广东风,进一步推进专家在线抽取和在线询价采购以及批量集中采购、网上超市等零上门改革措施;大力推进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为一体的“政采云”交易平台的部署,积极主动抓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努力实现“提速、控价、保质”的政府采购工作目标;把招投标关键环节“招”“投”“开”“评”全部纳入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业务流程,促进了信息公开透明。2018年共审核政府采购政采云采购计划209件,采购预算总金额35906万元,实际采购支出33745万元,节约资金2161万元,节约率达6%。
二是抓管理严监督。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从采购预算编报、采购计划审批、代理协议委托、采购项目评审、采购合同签订到财政资金支付,实现关键节点动态监控;业务科室积极配合采购审批管理,严格采购预算审核,对于采购预算有虚高的项目一律退回采购单位重新核对后再申报;不断强化采购人日常财务的监督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环节处理节点,实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采购代理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完善问题反馈机制,引导代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2018年共检查一家采购代理中介机构,涉及5家采购单位5个公开招标项目,对查到的违法规定问题进行了处理,对采购相关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2018年共妥善处理4起公开招投标投诉案件,2起采购相关举报案件。
三是抓责任严追究。以政府采购资金运行过程为主线,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专家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限额以上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开及履约验收等情况,以检查促规范,强化责任落实,并把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财务考核和绩效评价的范畴;对采购单位不按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采购项目,区财政局一律不补办政府采购手续,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依法追究采购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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