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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率先建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

作者: 发布于:2018-12-20 15:43:48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为更好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全方位提升我省PPP项目质量和实施水平,近日省财政厅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该项制度的推行实施,充分借助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智力成果,让合法合规理念嵌入并贯穿PPP财政管理和项目实施全过程,对全面推动我省PPP“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该项制度的颁布出台,体现出当前省财政厅强化PPP管理四个鲜明导向。


  一、建立系统性思维,强化合法合规硬性约束


  PPP项目必须全生命周期合法合规、顺利推进,这是江苏PPP管理的明确要求。PPP项目投资额大、合作周期长、管理环节多、政策涉及面广和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强化合法合规硬性约束。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建立PPP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PPP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将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作为PPP项目管理和决策重要依据。法律顾问应当依法(规)顾问,具备PPP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务实高效,持续强化执业风险管理,对发表的意见建议负责。


  二、监管覆盖“五大阶段”,精准防控各类风险


  《意见》明确了法律顾问应当履行的8项基本职责,并从监管政策和项目实际出发,具体明确PPP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五大阶段43个审核把关要点,涵盖财政部和省财政厅PPP财政管理重点环节和项目实施各项关键要点。


  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旨在将项目可能存在的“盲区”、“漏洞”从源头和体制机制上予以消除,确保项目运行和财政管理全过程健康、稳健、可持续。《意见》要求法律顾问:


  发挥“政策宣传在前、风险防控在前、审核把关在前”理念,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前期风险防范提示预警;


  坚持“关键节点防控、关键条款防控、关键程序防控”的要求,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项目中期监控;


  坚持“契约履行规范、争议处理规范、程序操作规范”,配合财政部门监督项目全生命周期高质量实施。


  三、实现信息对称管理,保障政企双方利益


  《意见》从实际出发,聚焦项目“可行、可融、可落地、可实施”要求,要求法律顾问必须关注项目前期工作完备性、实施方案严谨性、操作程序合规性、履约保障约束性等关键环节并严格审核把关,有效解决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对社会资本方可能出现的各类违约行为,要求法律顾问提前识别预判、施加防控手段;


  对政府方履约行为也要进行监督,防止出现“新官不理旧账”。


  四、优化财政管理手段,推动PPP合作行稳致远


  《意见》要求各地要将PPP法律顾问经费纳入预算逐年安排予以保障,并实行绩效付费机制。每年要报送PPP法律顾问机制执行情况,省财政厅对全省市县机制执行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意见》颁布实施后,财政部门对PPP的管理手段必将更加丰富,管理方法更加科学、管理成效更加明显。运用PPP法律顾问机制,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坚守提质增效的初心,始终坚持全生命周期合法合规、高质量运作,必将达到合作共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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