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 | 一周政采人应知的10件事(12.3-12.7)_首页_首页要闻-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盘点 | 一周政采人应知的10件事(12.3-12.7)

作者: 发布于:2018-12-10 15:31: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9部门将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29家单位近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明确,财政部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备忘录》的其他单位提供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其他单位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失信责任主体信息,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参考,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措施共计34条,包括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审批新改扩建项目环评事项的参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等。
 
  财政部新发7则信息公告 涉及6类问题
 
  财政部12月5日新发布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九十二号至第六百九十八号),包括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2则,行政处罚决定公告2则,投诉处理决定公告3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涉及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在评标结果产生后撤销投标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二是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三是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合作协议》首页和签字盖章页与《合作协议》甲方提供的存档件不一致。四是将“具备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设置为评审因素,违反了相关规定。五是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货物具有“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加1分,同时又规定不满足扣4分,违反了相关规定。六是将“投标货物专利技术与所获省级以上职能机构奖项等因素”设置为评审因素,违反了相关规定。
 
  14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聚焦绩效+深改+电子化
 
  由《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举办的14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将于2019年1月3日-4日在北京举办,会议主题定为:绩效·深改·电子化。本届年会将邀请中央级集采机构、中央重要采购单位、全国重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军队采购单位、高校采购单位的优秀代表以及全国重点省级、地市级和县级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集采机构、优秀采购单位代表,共同见证2018年我国政府采购取得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并推出全国政府采购十大阳光人物、全国十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九大奖项。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2019年起培训证书启用电子版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政府采购信息网总裁刘亚利近日表示,为了更好地服务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决定从2019年起,全面启用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相比原来的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具有查验方便、使用便利、即时办理、制作时间短等诸多优点。
 
  据介绍,目前各级财政部门都在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大力发展电子化采购,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第三方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解决目前的“信息孤岛”、“协同不足”的问题。与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管电子化相适应,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适应了政府采购发展的新要求。
 
  江苏: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
 
  办法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各种适用情形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另外,江苏省财政厅将建设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中嵌入信用评价模块,用于相关行为主体失信行为的记录和认定。相关行为主体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处罚,推送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网站公示。
 
  云南:修订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
 
  云南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对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2月制发的《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进行修改,同时废止2016年9月制发的《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简化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程序的通知》(云财采〔2016〕21号)。
 
  新办法作出的修订主要有三个方面:1、删除第二条“(一)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国家各部委办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和“(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项目的”的规定;2、强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要求;3、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表述,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天津:公布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7年度执业情况检查结论
 
  天津市财政局日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7年度政府采购活动执业情况的检查结论。本次检查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登记且2017年度在该市开展过政府采购业务的160家代理机构中,按照抽查比率不低于总数25%、抽查数量不少于30家的标准,随机抽取了40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违规行为:评分标准不具体;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推选评审组长;评审报告内容不完整;评审委员会成员未依法独立评审;无关人员违规进入评审现场;以现金形式收取保证金等。
 
  河北:省级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政府采购网实现互联互通
 
  12月5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和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等流程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现已完成互联互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发布可实现“一处发布,同步推送”。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招标人 (含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照 《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河北省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将有关信息推送至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实现同步发布,同步公开。
 
  北京:今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433个 涉及金额143亿
 
  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消息,今年该局继续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初步统计,今年该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433个,涉及金额143亿元。
 
  据介绍,2018年增加规划国土行业管理和协调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3个领域,使北京市的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扩大至10大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今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和技术性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金额达71.6亿元,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金额的50%。
 
  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班将在新乡举办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政策执行和操作水平,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将于2019年1月8日在河南新乡市举办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全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包含监管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要点梳理;87号令解读(穿插非招标方式讲解);如何帮助采购人制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及组织评审工作;如何应对质疑投诉及94号令解析等。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