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政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救助能力
作者: 发布于:2018-12-20 08:24:41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编办、财政、人社等四部门出台《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的实施意见》,启动三年工作计划,推行县级以上政府及有条件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等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申请对象排查等11项事务性工作和社会救助对象照料护理等9项服务性工作。
《实施意见》还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购买程序、跟踪监管,及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方面作了规定。下一步,各级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改革,充实购买目录,规范标准、优化流程、实施监管,培育专业社会救助服务组织。到2020年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统筹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体系,使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及时、专业、高效,基层救助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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