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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领航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

作者: 发布于:2018-12-03 11:19:43 来源:公共采购网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方案》,大力发展电子化采购工作指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中心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课题组”信息化试点单位,积极创新、主动作为,采用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实现全业务(货物、工程、服务)、全主体(采购人、采购中心、供应商、评审专家、监督部门)、全流程(从委托受理到合同签订)电子化、无纸化采购及全程电子化监督,代表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最新水平。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领导下,在自治区财政厅的支持下,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指导思想,本着“高起点设计、高技术标准、高灵活扩展、高程度兼容、高安全运行”的建设思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协调推进,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建设并投入运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全面提高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流程电子监管平台协调联动。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全区第一个实现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6种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并建立了网上商城解决小额零星采购。


  由于政府采购具有专业化程度高、复杂性强的特点,同时要贯彻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支持绿色、节能、环保产品等政策功能;同时,政府采购品类多、方式多、业务多、主体多、监管严、标准化程度低、流标率高、重复劳动多,导致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建设难度大。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总结中心15年的经验,梳理出政府采购业务标准化模板150余套、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用流水化生产线模式,将不同的业务对应的流程固化在系统中,通过系统角色设置、权限配置、参数调整,实现数据只需录入一次,系统自动生成各类采购文件自动流转、供各环节在线审核、签字、签章,业务全程在线、全程留痕可追溯,保障业务流、数据流、文档流严格同步和一致,有效防范了“投的”与“招的”不一致、“评的”与“投的”不一致、“送的”与“中的”不一致等问题。各类主体实名制登录系统,根据待办提醒可准确、快速完成各自业务,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的业务协同、高效便捷。


  电子化开评标是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的关键,供应商只需在日常办公软件的基础上就能便捷顺利完成投标文件制作、远程加密投标、远程参与开标解密和确认报价。评审专家只需点点鼠标就可实现多家投标文件横向对比评审、评分,客观分不一致自动预警,主观分需按系统规则打分,有效防范专家滥用独立评审权。系统自动统分、自动生成评审报告,将评审专家从繁杂的评审工作解脱出来,通过评审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避免了人为因素对评审过程的干预。系统支持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支持一键清标、为处罚供应商围标串标提供决策依据。


  目前已经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评标率100 %,无纸化率50 %以上,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节约大量纸张、投标时间和差旅费用,大幅度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而且供应商有效投诉大幅下降。仅供应商在线弃标一个功能,不仅快速、高效解决供应商报名后放弃投标,还有效加强了供应商管理,项目有效投标人数不降反升。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兴安盟等盟市政府采购机构慕名专程赴中心实地观摩调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活动,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是全国最先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监督的政府采购中心。为落实财政部“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初就建设了全流程电子化监督各项功能,全面实现各环节、各功能点全面接受财政部门在线实时监督,并可通过“红、黄、绿”对项目进行在线预警警示,切实实现“事中、事后”监督的目标。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的运营,使得采购人、采购中心、评审专家、供应商感受到信息化、电子化、无纸化带来的规范、便捷、高效,随着业务开展和系统数据积累,还将面向业务开展流标率、废标率、质疑率、商品价格、项目执行周期等分析;面向评审专家开展评审专家评审行为分析,尤其是主观分畸高畸低分析,打分偏离度分析,为专家评价、考评提供数据支持;面向供应商进行供应商投标、中标、围标串标、投诉、质疑等行为分析,全面建立黑名单、白名单的供应商诚信和惩戒体系。让数据说话,发挥大数据在采购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使政府采购活动更加科学、高效、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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