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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干教中心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第二期)

作者: 发布于:2018-11-29 10:13:51 来源: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干教〔2018〕119号
关于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根据《2018年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与国库司决定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通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涉密信息设备采购等相关政策规定讲解。


  (三)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讲解及答疑。


  (四)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报讲解及答疑。


  (五)信息系统实务操作介绍。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和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人员各1人,每单位2人;中央部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处级干部或相关人员,每单位1人;中央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每单位2人。


  三、培训时间


  2018年12月11日至12日,10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标准统一核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派人参训,并务必于12月4日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见附件)通过px@mail.nai.edu.cn邮箱发送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同时,请京外参训人员将到达北京的航班或车次信息传真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便接站。培训班报到当天安排班车,请在京学员在报名回执中注明是否乘班车,乘车学员请于12月10日下午15:30在北京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北口集合,统一前往。自行前往的学员请于12月10日晚20:30前到达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报到。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培训一处尚凤文,联系电话:010-68553624。


  2.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薛冰,联系电话:010-68552049,010-68552386(传真)。


  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刘玮,联系电话:010-64505133、17601651057。


 

  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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