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竹大力推行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绵竹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统领,通过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简化政府采购手续、提升监督管理实效,在政府采购领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依法放权于采购人。凡是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又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均由采购人按单位的采购内控制度要求组织实施,无需再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有效扩大了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分散采购项目又采购人自行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作任何指定和推荐。
二是依法严格采购监管。修订完善了本级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梳理了供应商投诉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点及控制措施,强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风险点进行控制。做好全市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登记、采集、推送工作,推动和规范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结果运用,强化技术保障。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出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合理编制的原则,细化采购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规范,加强预算编制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政府采购争议处理,充分保障政府采购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提供更好的政府采购服务。对限额以下的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竞价采购,有效解决了批量集中采购周期长、小额零星采购效率低等诸多问题,受到采购人普遍好评。不断提升信息系统的效用,让系统多运行,让人少跑腿,实现采购人在线进行合同公告、合同备案,切实优化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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