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寒亭区三项举措深化政采"放管服"改革
寒亭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加强采购监管工作,全面推进简政放权,着力优化采购服务,有效落实政策功能,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瘦身+健身
一是进一步推行简政放权。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在2017年的基础上,将服务类自行采购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工程项目招标标准由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 200 万元调整为 400 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标准由 单项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调整为 200 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标准由单项合同估算价 50 万元调整为 100 万元。进一步明确了《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20万元以下的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预算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备案。赋予采购人在非招标方式运用、评审专家抽取、代理机构选择等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权。二是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布置落实了《潍坊市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意见》,引导预算单位和代理机构不断加强内控管理,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采购项目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采购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做到约束机构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采购活动内部运行的有效制约和全面防控。截止目前,全区113个单位,已全部编制完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提质+增效
一是健全机制,打通“最后一公里”。为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建立政府采购执行反馈和分析机制,加强与各预算单位业务交流,成立了政府采购业务微信群,进行答疑解惑。并针对部分单位政采专管员业务能力不足的情况,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或上门服务宣讲政府采购政策,并对全区政府采购专管员进行宣传培训,推动各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要求,准确理解国家政策。二是梳理流程,推行“最多跑一次”。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规程》、《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规定,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到财政局办理项目备案及变更,只需按照《办法》规定提交申请后,即时进行备案或审核,一次即可办理完毕。截止目前,分别备案93个政府采购项目和199个自行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2.33亿元。
放权≠放任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加强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警示,对采购活动中涉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区财政局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罚,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在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二是实施动态实时监管。通过对采购执行中采购申请备案审核、变更采购方式、信息公开等环节进行监管。分别在中国、山东和潍坊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开信息7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