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动全市政采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8年,天津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落实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服务,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带好队伍,推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天津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建强在日前召开的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表示。
会上,刘建强对天津市去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他指出,2017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抓手,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着力推进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全市共实施采购预算861.7亿元,实际采购金额792.8亿元,节约资金68.9亿元,节约率8%。在采购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稳步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审批审核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策功能作用,有效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坚持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作为促进规范采购的抓手,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持续改善。特别是在第十三届全运会筹备工作中,选派业务骨干入驻组委会,并责成专人全程做好对接服务,对涉及的审批审核事项,一律优先办理,为全运会的圆满举办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各方面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政府采购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和长远性工作,也必须紧紧跟上,要有新的气象、新的作为,尤其要有新境界、新高度、新本领,从而推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刘建强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强大的思想武器和创新理论,指导政府采购实践。立足新时代,聚力新高度,掌握新本领,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增强政府采购工作能力,提升政府采购绩效水平,推动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坚持立废并举,完善制度体系。完善配套制度,健全管理制度,清理落后制度。二是坚持简政放权,做实精准服务。坚持以简政放权的“减法”换取优化服务的“乘法”,以改革创新促采购活力,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审核流程、落实采购自主权、加强政策服务水平。三是坚持多管齐下,创新监管机制。做好强化监管的“加法”,以事中事后监管促采购过程规范;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做好专项检查考核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强化信息公开,推动联合惩戒。四是坚持共建共享,推进平台建设。继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提高互联互通水平,积极完善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切实提高小额零星采购质量和效率,配合做好信息共享。五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争议处理。妥善解决质疑投诉问题,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更好地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六是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政策落实。着力发挥政策功能,切实提高政策落实效果。七是坚持德才兼备,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代理机构走专业化道路;坚持优胜劣汰培养专家队伍;打造强有力的监管执行队伍。
刘建强最后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希望大家坚定工作志向,坚持改革方向,强化结果导向,树立问题意识,厚植发展优势,以更高的标准、更宽的视野、更大的魄力,担当作为,破解难题,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新业绩回报新时代,以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会议传达了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部分单位做了经验交流。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以及市级集采机构等单位共计26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