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三项措施联合惩戒
陕西宝鸡重拳打击政府采购围标串标等行为
作者: 发布于:2018-07-09 08:05: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宝鸡市财政局分别召开市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监管机构、评审专家、县区管理机构和采购中心业务座谈会,研究确定三项措施,加强全链条、全方位管控,联合惩戒、重拳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围标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加强事前控制。严把采购文件关,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内部多岗审核、专家论证等制度,严禁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采购公告阶段提前公开采购文件,通过公开来促进公平、公正,防范围标串标。实行严格的保证金收缴制度、诚信承诺制度、保密回避制度,从制度上防范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事中管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当对可能存在的串通投标行为进行排查甄别并予以记录,随其他采购档案一并保管。发现存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投标,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委员会要在评审的过程中,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排除甄别,发现疑点和线索的,应当采取询问等方式进行核查,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记录,并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三是加强事后监督。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应当依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资料,加强对项目管理实施人员现场履职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疑点和线索的,应当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政府采购各监管部门建立案件协查机制,对于发现的线索和疑点,联合开展调查,依法依规严肃从重处理,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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