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岳实行“1+1”专管模式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为规范采购人的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高效有序,安岳县财政局通过采购制度汇编、采购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明确职责等途径,实行“1+1”专管模式(即设置一名政府采购专管员,明确一名政府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一、汇编制度,奠定基础。在实行“1+1” 专管模式前,安岳县财政局收集了国家、省、市、县各级出台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并及时汇编下发,为各政府采购单位分管领导、专管员依法采购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和操作蓝本。
二、业务培训,规范操作。此前,安岳县财政局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单位的政府采购分管领导、专管员共800人,在县演艺中心召开了为期一天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会议。此次培训立足采购人角度,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讲解,全面提升了政府采购分管领导和专管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水平,有效促进了我县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和政府采购市场的全面规范。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目前,安岳县财政局已建立起了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单位专管员人才数据库,其专管员规模达400余名,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分管领导和专管员加强对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是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全流程内部控制制度及政府采购培训制度,不断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学习;二是切实履行对所属单位编制采购预算、备案采购实施计划、采购需求论证、确定采购方式、采购进口产品、公开采购信息、答复询问质疑、履行采购合同、组织合同验收等业务的管理和指导职责;三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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