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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化四举措规范PPP项目实施

作者: 发布于:2018-06-12 16:26:25 来源:财政部

  开化县财政局高度重视PPP项目库管理工作,按“92号文”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县的PPP项目进行认真自查,并及时整改完成。最终4个已入库项目顺利保留,1个新申请入库项目于3月份通过财政部PPP中心审核,经公开发布顺利入选PPP项目管理库。


  一是认真筛选识别项目。向交通、住建、环保、水利、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项目,从中遴选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建立本级政府PPP项目储备库,纳入PPP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推介,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二是科学决策新建项目。对项目相关立项审批手续进行核实,检查前期准备阶段手续完整性和真实性。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项目协调联审机制,做好新建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提高项目决策质量和效率。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守住严禁各类借PPP项目变相举债行为的“底线”。


  三是规范社会资本采购。会同PPP项目实施机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并根据具体需求制定相应的采购评分标准。在采购中综合评估投标社会资本方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财务实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依法择优选择社会资本。采购过程邀请纪委和监管办参与,加强过程监督管理,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及时公开项目信息。会同项目实施机构、咨询机构、社会资本或PPP项目公司等PPP参与主体协调推进项目信息录入和公开工作。对正在实施的PPP项目要求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PPP项目库,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规范、准确、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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