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盘点 | 上周(5.14-18)政采人应知的10件事

作者: 发布于:2018-05-21 08:12: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

  1、天津大学成为首个实现远程异地评标高校


  日前,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首个跨校区评标项目谈判会召开,成为全国首个成功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的高校。


  在跨校区评标中,随机抽取的5名评审专家可自由选择在新老校区就近评标。这次评审,2名卫津路校区评委和3名北洋园校区评委,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沟通交流,在线获取项目信息和文件,使用评标终端在线评审,通过安装部署的远程评标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评标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双校区音频视频资料自动存档可追溯,实现同一采购项目的远程双校区评审,最后系统自动汇总评审结果,形成评标报告完成评标。评审结束后,“安全优盘”部属的“无痕”操作系统可实现关机自动清除系统内项目资料。


  2、河北发布限额以下采购项目选择采购方式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于5月14日发布了关于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选择采购方式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为充分体现竞争性,实现物有所值目标,更好的方便采购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就其选择方法做出如下规定。


  一是首选批量集中采购。在批量集中采购需求征集期间,凡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均应首选批量集中采购,特殊急需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可不参加批量集中采购。


  二是次选协议供货、网上商城、现货市场。采购人在采购前,应当对协议供货、网上商城、现货市场的质量、价格、服务进行调查对比,本着质量优、价格低、服务好的原则,选择其一方式进行采购,同时将未被选中的另外两方式同期品目、规格、品牌的价格质量服务信息进行截图或市场调查资料等作为内部控制决策依据和记账凭证进行保存。


  三是其他。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等管理办法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3、中直机关2018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京举办


  2018年5月15日,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组织的“中直机关2018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京举办。


  中直管理局副局长张宇航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主任韩晓非主持培训。中直机关各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局级领导、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应邀参加培训。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培训现场了解到,此次培训以进一步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为主题,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规体系梳理、政府采购实务操作、财政部令第87号对采购人的影响、质疑投诉处理及案例分析等。


  4、湖南省认定26种情形为串通投标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该《办法》所称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出借资质等。《办法》明确了二十六种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办法》规定的串通投标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相互串通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5、四川发布清理部分评审专家评审品目的通知


  为提高四川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执业能力水平,促进评审专家专业化发展,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第四条、第六条之规定,财政厅将根据评审专家的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在2017年已清理5318名评审专家评审品目的基础上,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剩下的5225名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进行清理,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与其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不具有关联性的,将予以删除。


  请评审专家及时查看评审品目情况。若对被删除的评审品目有异议,请于7月1日-7月31日期间到住所或单位所在地市(州)财政局书面说明(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库内已有的,不需提供)。


  6、上海青浦政采管理促进企业公平参与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在继续推广应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从“三个导向”着力深化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营造公平参与的市场环境。


  一是以结果为导向,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87号令为契机,积极执行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提高集采机构采购代理能力和执业水平,规范采购行为。


  三是以政策为导向,推进政府采购首购工作。扎实落实市委、市府关于支持本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扶持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青浦区政府采购首购工作,通过直接授予合同,鼓励各类企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7、安徽举办省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日前,安徽2018年省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合肥举办,安徽省直各部门、省属高校(学校)以及列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政府采购、财务、国资等部门负责人,共440余人分批分类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照财政部87号令、94号令等有关内容,结合省级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系统讲解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计划管理、项目执行、合同管理、履约管理、绩效评价、项目档案管理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流程和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重点解读了采购文件编制、集采目录以及“放管服”改革中涉及的“网上商城”采购、预采购、服务类项目采购合同管理、规范剩余资金使用等内容,培训班还就省级政府采购系统操作运用进行了演示。


  为提高培训效果,本次培训班还专门编印了《省级政府采购工作手册》《政府采购常见问题300问》以及“网上商城”采购操作手册等培训材料。培训期间,采购监管办就省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开展了书面问卷调查。


  8、陕西举办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


  为帮助陕西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经办人员熟悉和掌握省新版政府采购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专家库系统的应用操作,陕西省财政厅于近日举办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全省289家代理机构共计三百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陕西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一期)总体介绍;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权限分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等应用操作等。培训班上,系统开发公司人员详细讲解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业务流程及相关操作,并在现场进行答疑。


  通过培训,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基本掌握了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功能的操作方法,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操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9、广东深圳推行暗标评审方式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巡察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关于评审专家倾向性打分问题的整改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深圳市本级政府采购将在部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中推行屏蔽投标供应商名称等信息的暗标评审方式,并于5月2日启用暗标评审系统。


  对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物业服务类、医疗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实行暗标评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暗标评审的适用范围。


  供应商采用投标书编制软件(暗标版本)编制暗标评审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制时,应当制作两份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其中一份为不作任何屏蔽处理的、有供应商名称等完整投标信息的明标投标文件;另一份为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屏蔽供应商名称等标记符号的暗标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中将对暗标投标文件中出现供应商名称等标记符号的废标情形作出详细规定。评审专家依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审查并出具评审意见。


  10、江苏镇江出台政采方式审批管理新规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江苏省镇江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印发了《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


  据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朱朝阳介绍,在《管理办法》实施以前,该市政府采购方式的变更没有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改变政府采购方式的具体要求,原来的相关规定一直散落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一些规范性文件里,采购人对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没有规范性的参照,在选择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时候往往无所适从,前期往往会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咨询,为了方便采购人在依法选择政府采购方式的时候能有一个系统性的规范,该局制定了《管理办法》。


  据了解,《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的一个很明显变化是,由于规定了采购人内部会商流程,采购人对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更加慎重了,特别是在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上,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更强了,改变了以前千方百计找理由争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的现象。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