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规范透明
湖北来凤狠抓政府采购项目建设
作者:李定海 发布于:2018-05-21 08:10:43 来源:来凤县采购办
今年以来,来凤县政府采购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从年初各部门预算着手,要求各预算单位做到本年度内的单位采购事项必须先有预算(特殊情况除外),没有预算坚决不予采购,而且要求做到应采尽采。
其次,是对各预算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凡是签订合同的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然后经来凤县政府采购办复审后才予以备案。这样有力地促进这了全县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也更加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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