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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

浙江力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流程标准化

作者: 发布于:2018-05-07 08:12:51 来源:财政部

  2017年以来,浙江省财政厅以政采云平台推广应用为抓手,牵头指导我省拱墅区、江北区、瓯海区、嘉善县、义乌市、江山市、临海市7个政务公开试点县(市、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信息公开事项。横向上,对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发布事项进行梳理,整理完成政策法规制定类、意见征询类、采购公告类、结果公告类、合同公告类、投诉处理类等20余类信息公开事项,逐一明确发布主体、发布时限、公开内容、发布渠道、公开依据等事项,实现了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全链路信息公开覆盖。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纵向上,对梳理出的公开事项,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要求及实践需要,进一步明确发布内容,细化发布标准,如公开招标公告要求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等,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制定信息发布标准模版。以政采云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为依托,分类制定信息发布标准模版,并嵌入政府采购信息化业务流程,实现信息公开的电子化、智能化发布。目前,政采云平台已在我省(除宁波外)全面上线。


  四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机制。2017年起,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工作考核内容,并同步列入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考核检查的重点,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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