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四个注重”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亳州市于2014年启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财政等部门积极探索,做到“四个注重”,持续将改革推向深入。目前,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基本制度初步建立,购买范围不断扩大,改革取得“五个支持”的成效。
一是注重开展政策研究。首先研究国家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策的背景、重要意义和任务目标,把握政府购买服务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其次研究国家、省出台的有关政策,包括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实施意见,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残疾人服务、司法审判辅助服务等制度或办法。还对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管理政策以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情况,甚至对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研究。财政部门通过调查、会商等方式,与民政、工商、机构编制、体育、教育、残联、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团委等部门共同研究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为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实务,研究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联系,辨析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上述研究成果,以媒体宣传、专题讲座、政策解读方式进行推广。
二是注重搭建管理架构。亳州市政府于2014年6月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义、购买范围、购买主体、承接主体等内容。财政部门相继印发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流程规范的通知或办法,动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为主,以指导目录、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四项配套措施为辅,全市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1+4”管理框架。几年来,我市还就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清单制度、加强台账报送等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建立推进机制、实施督查等方面“建章立制”。2017年,市财政局、市编办联合出台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办法;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制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具体措施。2017年底,全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架构基本搭建完成。
三是注重扩大改革成果。2014年改革试点时,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还比较窄,亳州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仅53个,支出总量1.43亿元。第二年,亳州市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由试点改为全面实施,购买服务范围覆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服务、政府履职辅助服务全部五大领域。2015年,亳州市对部门预算软件进行升级,增设“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方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项目填报;每次修订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都附项目编码,及时将购买服务项目录入部门预算系统。部门预算批复后,财政部门指导各单位准确统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及时汇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清单。我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个数、资金支出总量连年增长,2017年全市实际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93个,比2014年增加2.6倍,支出总量6亿元,年均增长约62%。据初步统计,2018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将超过8亿元。
四是注重提高项目质量。改革之初,亳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构成中,公共服务比例偏低,政府履职辅助服务等比例偏高。2015年,公共服务项目占41.4%,支出金额占63.6%;2017年,公共服务项目占43.0%,支出金额占80.5%,政府购买服务整体质量提高。我市要求预算单位及早谋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方案,提前启动招标程序,以加快支出进度和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2016年,亳州市制定《亳州市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根据《预算法》赋予的预算绩效评价原则和手段,量化前期工作指标、实施过程指标、绩效结果指标、满意度指标要求,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亳州市市本级选择2017年的20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作为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试点,从执行效果看,大部分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8年,亳州市将通过督导、检查等方式,重点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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