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结余三公经费可用于对口扶贫
作者: 发布于:2018-02-07 08:11:32 来源:财政部网站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为确保完成2016年度脱贫和巩固提升18万人的任务,海南省有关单位获批准后可将本单位公用经费结余调整用于支持对口扶贫点建设。
海南省财政厅厅长刘平治表示,各有关部门在安排分配涉农专项资金时,不得改变原资金用途而从中直接切块安排用于扶贫支出,若专项资金确有结余,应由省财政收回后再统筹考虑安排。据了解,近年来海南省财政大力推进扶贫开发,5年来累计投入资金44.4亿元,集中扶持了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项目。全省贫困人口从2010年底的82.9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47.7万人。(摘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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