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采“放管服”改革实现提档升级
2017年,江苏省政府采购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统领,着力构建以法治采购为核心,以规范采购、效能采购为两翼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通过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夯实监管工作基础、优化服务质量效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放”就是在法律框架下,放权采购人。提高省级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切实增强了采购人自主权;简化省级集中采购目录,把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适用性不强的项目移出省级集中采购目录,有效提高了采购效率;将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等举措,激发了创新活力。“管”就是在法律标准下,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加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采购预算执行监管;严把投诉处理规范,严控财政法律风险,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服”就是在法律规定内,提供更好服务。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0个设区市、超过一半的县(市)加入省级网上商城,2017年仅省级网上商城累计成交金额即超4亿元;全面升级采购信息系统,采购审批全面上线,让人少跑腿,让数字多走路;运用政府采购信息担保融资合作机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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