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五个强化”深化政府采购管理
近年湘阴财政以《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为主导,确立“健全制度、扩大规模、严格监管、提高效益”工作思路,不断规范操作和健全监督体系,“五个强化”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突出宣传政府采购法、规章制度和成功案例,灌输依法行政理念,消除社会公众特别是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上的误区,增强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自觉性,引导树立依法采购观念。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纳入预算管理,细化项目,加强采购办与财政相关业务股室对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严格执行人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对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财政部门拒绝拨付资金。严禁任意追加采购支出或改变采购项目,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是强化流程控制。出台《湘阴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统一规范采购方式和程序。优化岗位设置,建立协调高效的内部运转机制。严格审核和择优选用高素质人才建立专业齐全、业务权威的评审专家库。加快推进财政信息系统大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等财政业务系统融合。对单项采购额在20万元以内的涉公消费实行政府定点采购管理。
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将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资金逐步统一、规范使用。规范采购办、相关审批机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职责权限,建立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工作机制。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进行资源整合,对达不到《招投标法》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基建项目及招标代理、项目监理等服务性内容强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建筑工程政府采购规模。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做到采购、付款、验收等环节相分离。在信息发布、采购流程、采购结果等方面全面公开。建立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考核评价制度及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合同报备制。完善政府采购处罚制度,对处罚的程序、形式、内容、标准进行细化量化。
上一篇:浙江天台县推广“政采云”
下一篇:刘兴云接替于国安任山东省财政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