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多措并举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评审专家管理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重要环节。随着政府采购工作改革发展,评审专家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完善强化评审专家监管显得尤为必要。为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提高评审质量,江苏省财政厅坚持制度先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制定《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类标准(试行)》。根据财政部要求,结合评审专家抽取实际,细化了品目分类,新增了购买服务方面的专业类别,将原有165条品目扩充至1010条,有效支持了评审专业需要。二是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39号)。在多次调研、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规定了各级财政部门职责分工、专家库建设主体、评审专家选聘解聘条件、程序等具体内容,明确了评审专家权利义务、评审费发放标准、评价结果运用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规范了专家库建设使用管理和专家评审行为。
二、依法推进管理。一是开展评审专家调整更新。在全省范围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近15000人,新增专家超过60%,极大充实了我省评审专家资源,为顺利开展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提供了保障。二是开发专家管理系统。依法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系统,并对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省、市、县三级自动随机抽取。三是语音通知全覆盖。实现系统后台拨打语音电话、发送短信通知被抽取专家,通过技术手段建立了专家抽取的封闭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压缩可能的寻租空间,从制度规则上保证专家公平、公正参与评审。
三、推动资源共享。加强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沟通协调,依法保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独立,并作为分库接入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综合评标专家的数据对接、信息共享,推动了专家资源整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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