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再加新力度
今年以来,湖北省财政厅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造“阳光财政”的要求,着力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面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质量明显提升,有力维护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今年元至10月份,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信息约10万条,是去年同期的1.6倍;发布合同公告信息约4万条,是去年同期的2倍。
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更加健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7〕6号),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公开主体责任、内控制度建设、信息发布权限管理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等作出全面详细的规定。印发《关于2017年省级协议定点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7〕40号),对协议定点采购信息的公开工作作出明细规定。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有力提升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信息公开指导更加深入。围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组织全省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代理机构和省直单位开展集中业务培训4次,参训总人数近2000人。通过培训,及时解答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深入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策。
三是信息公开平台更加完善。按照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建设,不断完善和丰富网站信息发布与查询功能。目前,网站内容已全面涵盖应发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信息、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和监督处罚信息,为社会监督创造了便利条件。推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方政府采购网和以及地方采购交易电子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极大地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效率。
四是信息公开监督更加有力。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自查。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考核范围。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报机制,定期对各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下一步,湖北省财政厅将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下,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