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五严格”
内蒙古呼伦贝尔确保政采监管规范运行
今年以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一是严格业务学习培训。为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实践活动不断发展的需要,突出抓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常态化管理,切实做到精学深研,弄懂学通,融会贯通,不断推进党政机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行为规范化、标准化。突出抓好自治区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在呼伦贝尔市直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培训班上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2017年10月1日即将施行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强化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认识。
二是严格要求采购标准。严格要求各党政机关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要求采购人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并进行价格测算。同时,要按照资产配置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制度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严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四是严格按照合同验收。严格按照各党政机关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并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在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时,及时处理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五是严格规范档案管理。严格要求各党政机关强化政府采购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建立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