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规范采购程序
作者: 发布于:2017-10-13 10:23:2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今年以来,临汾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做到“三个坚持”,确保政府采购节约高效。
一是坚持先预算后采购,实现计划采购。规定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编制采购预算,才能参加政府集中采购。年初依据政府采购预算,结合部分差额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制了2017年度市直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
二是坚持先评审后采购,实现节约采购。规定市直单位所有的政府购买服务类事项,在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前先由预算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并出具评审结论,采购单位依据评审的最高控制价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买得值”。今年共备案180项采购事项,预算金额为3.72亿元,执行并得到反馈结果的政府采购事项157个,预算金额为2.9亿元,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确定的中标价格为2.7亿元,节约金额0.2亿元,节约率6.9%。
三是坚持先公告后采购,实现阳光采购。规定各采购单位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凡是履行了采购程序的,都必须将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逾期未完成的采购单位将不得实施2017年度政府采购事项。目前,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179项,其中公开招标50项,竞争性磋商52项,竞争性谈判55项,单一来源5项,询价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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